【宅男財經|專家面對面】當地時間周二,美國銀行業和商業團體起訴美聯儲,指控其對銀行業進行的年度壓力測試違反法律。從歷史來看,美聯儲被起訴是常見的事情嗎?壓力測試計劃又該如何理解?
上海交通大學上海高級金融學院教授胡捷表示,在美國的司法生態里,任何一個自然人或是法人,可以向任何一個自然人或法人發起訴訟,美聯儲作為一個法人機構,也不可能避免被訴訟。所謂銀行業的壓力測試是在一些假定的情形當中,譬如宏觀經濟如果惡化會引起銀行一個具體經營情況如何變化,利率的提升會引起經營情況哪些變化。
2008年金融危機之后,美國監管當局出臺《多德-弗蘭克法案》,是為了加強金融監管、防范金融風險而制定的一項綜合性金融監管法案。胡捷指出,這個法案對于銀行業要進行壓力測試,做了非常明確和細致的規定,在2018年以前每一個銀行都必須做,而到了2018年的時候,很多銀行反映成本太高、負擔太重,因此改為一定資產規模以下的銀行自愿選擇做,但是對于資產規模在2000億美元以上的銀行仍然要求必須做。
“任何一個監管規定出來都有一定的成本,是不是在成本和收益之間取得合理的平衡永遠都是有爭議的。這次美聯儲被起訴可以說是監管當局和行業的實體之間的再一次博弈。”胡捷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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