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經緯12月25日電 山河智能25日盤后公告,公司股東何清華于近日收到湖南證監局出具的《關于對何清華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以下簡稱《警示函》)。
據《警示函》,經查,何清華作為山河智能持股5%以上股東,2021年7月13日至2024年11月4日期間,累計減持山河智能股票6098.13萬股,約占山河智能總股本的5.5124%。何清華減持山河智能股票比例達到山河智能已發行股份5%時,未及時履行披露義務,且未停止減持,造成超比例減持550.62萬股。
上述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六十三條、《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第十三條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一百七十條第二款的規定,湖南證監局決定對何清華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
回溯公告顯示,何清華為山河智能創始人,上市之初為公司第一大股東,持股比例為27.42%。截至2024年11月4日,何清華持有山河智能股份8625.97萬股,占公司總股本的8.027%。
公開資料顯示,山河智能聚焦裝備制造業,在工程裝備、特種裝備、航空裝備三大領域全面發展,主要產品包括挖掘機械、樁工機械、高空機械、起重機械、礦山設備及油氣管道設備。
企業經營方面,2024年前三季度,山河智能實現營業收入51.65億元,同比減少1.85%;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3481.87萬元,同比減少25.59%。
二級市場上,山河智能25日收漲0.54%報7.43元/股。(中新經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