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經緯12月24日電 新疆證監局網站24日公布關于對五礦證券有限公司(下稱“五礦證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監督管理措施的決定。
經查,五礦證券作為新疆中泰化學股份有限公司“23新化K1”公司債券的主承銷商,對發行人非經營性往來占款、貿易業務收入、前次募集資金使用情況核查不到位,個別財務報表科目分析核查不充分,盡職調查工作底稿不規范,不符合《公司債券承銷業務盡職調查指引》(2020年修訂)第五條第二款、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第二款、第二十八條以及《公司債券承銷業務規范》(2022年修訂)第十三條的要求,違反了《公司債券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80號)第六條第一款、第四十一條的規定。
根據《公司債券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80號)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新疆證監局決定對五礦證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新疆證監局要求五礦證券認真吸取教訓,加強對證券法律法規的學習,恪守勤勉盡責義務,提高執業質量,并于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提交書面整改報告。
企業官網顯示,五礦證券是中國五礦集團有限公司旗下金控平臺——五礦資本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資公司——五礦資本控股有限公司絕對控股的證券公司,成立于2000年,總部位于深圳。五礦證券在北上廣深及全國重點城市地區設立分支機構,業務網點覆蓋華北、華南、華東、西南等主要區域。截至2023年底,公司共設立分支機構(含分公司及營業部)44家,擁有五礦金通股權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五礦金鼎投資有限公司2家全資子公司。
五礦證券經營范圍涵蓋證券經紀、投資銀行、資產管理、信用業務、證券投資與交易等,并通過五礦金通、五礦金鼎兩家子公司開展私募股權投資和另類投資業務。2020年11月,五礦證券注冊資本金變更為人民幣97.98億元。(中新經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