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經緯12月24日電 申萬宏源證券有限公司(下稱申萬宏源)近日收警示函。
證監會新疆監管局網站截圖
據證監會新疆監管局網站24日消息,經查,申萬宏源作為新疆中泰化學股份有限公司“23新化01”公司債券的主承銷商,對發行人非經營性往來占款、貿易業務收入、前次募集資金使用情況核查不到位,盡職調查工作底稿不規范,不符合《公司債券承銷業務盡職調查指引》(2020年修訂)第五條第二款、第十一條、第十三條第二款、第二十八條以及《公司債券承銷業務規范》(2022年修訂)第十三條的要求,違反了《公司債券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80號)第六條第一款、第四十一條的規定。
證監會新疆監管局稱,根據《公司債券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80號)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決定對申萬宏源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申萬宏源應當認真吸取教訓,加強對證券法律法規的學習,恪守勤勉盡責義務,提高執業質量,并于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提交書面整改報告。
公司網站介紹,申萬宏源證券有限公司是由申銀萬國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與宏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1月16日合并組建而成,主營業務涵蓋企業金融、個人金融、機構服務、投資管理、國際業務五大業務板塊。
2024年前三季度,申萬宏源營收同比漲7.21%,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同比降11.44%;單看第三季度,申萬宏源營收及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分別同比增62.74%、187.13%。(中新經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