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經緯12月23日電 納川股份23日晚間公告,公司控股子公司長泰縣納川基礎設施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長泰納川”)于近日收到漳州市長泰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出具的《行政處罰決定書》。
據《行政處罰決定書》,經查明,長泰納川建設的長泰縣主要鄉鎮場區污水管網等設施建設工程(三期)在未經許可情況下擅自施工建設,長泰納川的行為違反了《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十三條的規定。
2024年10月30日,漳州市長泰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依法向長泰納川送達了行政處罰告知書(漳泰建工告﹝2024﹞001號),告知長泰納川擬作出行政處理決定的事實、理由及依據,以及依法享有的陳述、申辯、以及聽證的權利。長泰納川在規定期限內未提出自愿放棄陳述申辯、以及聽證的權利申辯、以及聽證的權利。
漳州市長泰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決定,對長泰納川處以工程合同價款2%,即人民幣197萬元的罰款;給予直接責任人王維如處單位罰款數額10%,即人民幣19.7萬元的罰款。
企業網站信息顯示,納川股份創立于2003年,是國內領先的高新科技環保產業集團,集管材研發、制造、管道修復、管道工程服務、管網投資運營為一體的埋地排水管網綜合服務商,是中國長江三峽集團的下屬企業。
企業經營方面,2024年前三季度,納川股份實現營業收入1.31億元,同比減少56.17%;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7861.96萬元,上年同期為-5512.49萬元。
二級市場上,納川股份23日收跌8.85%報2.37元/股。(中新經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