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經緯12月23日電 據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網站消息,截至2024年9月30日,我國累計開展缺陷汽車召回3023次,涉及車輛達1.12億輛。
據悉,2004年10月1日,《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規定》正式施行,標志著我國產品召回制度正式建立,全面開啟產品召回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的監管新局面。截至2024年10月1日,我國施行產品召回制度20周年。
20余部法律法規陸續頒布,制度體系不斷完善
2004年《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規定》施行以來,我國陸續發布施行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食品召回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缺陷消費品召回管理辦法》《消費品召回管理暫行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機動車排放召回管理規定》等20余部法律法規及部門規章,對相關產品召回管理作出規定,產品召回制度覆蓋范圍和延伸領域不斷拓展。從機動車到兒童玩具,從消費品全類到不安全食品及食品相關產品再到特種設備,從產品安全性能到環保屬性,從產品硬件缺陷返修到軟件缺陷OTA遠程升級……召回制度的內涵與外延不斷豐富,召回制度體系不斷完善。
產品召回總量超2億,規模不斷擴大
截至2024年9月30日,我國累計開展缺陷汽車召回3023次,涉及車輛達1.12億輛,其中受市場監管總局調查影響的汽車召回596次,共計5695.10萬輛,占比50.99%。我國累計開展缺陷消費品召回5549次,涉及產品1.04億件,其中受市場監管部門調查影響的消費品召回4979次,共計7208.2萬件,占比69.2%。分析發現,缺陷線索收集、分析和缺陷調查仍是發現產品缺陷的主要方式,召回監管在后市場監管領域發揮著重要作用,持續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隨著政府部門召回監管工作的不斷加強,消費者產品安全意識的不斷增強,逐步形成人人關注召回、重視召回、參與召回的社會氛圍;同時,越來越多的生產企業也開始認識召回、重視召回、實施召回,召回意愿不斷提升,最終形成共治合力。
500余類產品陸續納入召回監管,產品覆蓋面穩步拓寬
歷經20年的發展完善,我國逐步形成覆蓋汽車產品、消費品、不安全食品及食品相關產品、特種設備、環保等領域500余類產品的召回監管新格局,召回制度在保護消費者人身財產安全、維護市場經濟秩序方面的作用進一步發揮。汽車方面,從燃油車到新能源車,從乘用車到商用車,從整車到零部件,從安全召回到排放召回,守護道路安全。消費品方面,聚焦兒童用品、電子電器等重點產品,關注“一老一小”重點人群,守護“朝夕”安全。通過召回的具體實施,不斷促進企業優化產品設計、消除缺陷、提升質量,進一步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助力經濟高質量發展。(中新經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