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經緯12月13日電 最高人民檢察院微信公眾號13日消息,中國農業銀行原黨委委員、副行長樓文龍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日前,福建省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樓文龍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2024年5月,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通報,中國農業銀行原黨委委員、副行長樓文龍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11月20日通報,中國農業銀行原黨委委員、副行長樓文龍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
經中共中央批準,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中國農業銀行原黨委委員、副行長樓文龍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樓文龍喪失理想信念,背離初心使命,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參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請,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職務晉升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和消費卡,借用管理服務對象車輛,違規從事營利活動,將應由個人支付的費用交由他人支付,離職后違規任職;不認真履行監管職責;家風不正,對家屬失管失教;毫無紀法底線,“靠金融吃金融”,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監管審批、投資入股、融資授信、項目承攬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樓文龍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中共中央批準,決定給予樓文龍開除黨籍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公開資料顯示,樓文龍,大學學歷,高級經濟師。2012年8月任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高級管理層成員,2012年9月任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長,2012年12月起任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執行董事、副行長。2017年4月18日,因工作變動,樓文龍辭去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執行董事、副行長及董事會戰略規劃委員會、“三農”金融發展委員會委員職務。(中新經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