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經緯12月12日電 據石家莊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官網消息,近日,石家莊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石家莊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印發《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購房首付款實施細則》并發布政策解讀,其中指出,繳存職工可直接使用公積金賬戶余額支付購房款。本細則自2024年12月25日起施行。
政策解讀如下:
1.實施目的
為充分發揮住房公積金制度保障作用,支持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減輕住房公積金繳存人購房初期的經濟壓力,實施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購房首付款新模式,繳存職工可直接使用公積金賬戶余額支付購房款。
2.提取對象和條件
石家莊市繳存職工及其配偶在本市行政區域內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可申請辦理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購房首付款業務。
3.繳存人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購房首付款業務后,資金何時進行劃轉?劃轉至什么賬戶?
在完成商品房買賣合同網簽后,可按約定將資金直接劃轉至所購房屋對應的開發企業賬戶(納入預售資金監管的,直接劃轉至所購房屋對應的預售資金監管賬戶),并非劃轉至申請人本人銀行賬戶。
4.提取頻次及提取額度是如何規定的?
每位申請人針對同一套住房,僅限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用于支付購房首付款。
5.提取額度是如何規定的?
提取額度不超過申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可用余額,夫妻雙方提取合計不超過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的首付款金額,全款購房的不超過總購房款。
6.夫妻雙方能否同時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購房首付款?
可以。符合條件的所有申請人須共同提交申請,提取金額合計不超過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的首付款金額,全款購房的提取金額合計不超過總購房款。
7.在“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首付”業務申請期間可以辦理其他提取業務嗎?
不可以。在《提取首付款申請確認書》出具之后,公積金中心將鎖定申請賬戶內資金。首付款劃轉至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賬戶前,申請人不能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提取、轉移、信息變更業務。
8.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首付后,申請人還能以該套住房繼續提取嗎?
申請人仍可每年按該套住房申請提取,累計可提取額度不超首付款金額。
9.辦理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首付,是否影響申請公積金貸款額度?
提取首付款不影響以該套住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時的可貸額度計算。
10.可以撤銷“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首付”業務申請嗎?
可以。撤銷提取首付款申請的,需攜帶開發商蓋章的《提取首付款撤銷申請》至公積金中心申報撤銷。商品房買賣合同一經網簽,撤銷合同必須退回提取資金并經公積金中心審核同意。(中新經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