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經緯12月12日電 據深圳證監局網站12日消息,深圳證監局對深圳前海中證長凱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下稱“中證長凱”)出具警示函。
來源:深圳證監局網站
深圳證監局表示,經查,中證長凱在從事私募基金業務活動中,存在以下情形:一是長期未按基金合同約定為合伙企業的利益決定提起訴訟、未獨立開展投資決策,未履行謹慎勤勉義務;二是7只私募基金募集完畢后未在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辦理基金備案手續;三是未按基金合同約定向投資者披露可能影響投資者權益的重大信息;四是未根據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的規定,及時填報并定期更新管理人的有關信息;五是未妥善保存部分投資者適當性管理相關資料。符礪負責中證長凱日常經營管理及信息披露工作,作為私募基金從業人員,未恪守相關行為規范。
深圳證監局表示,相關行為違反了《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證監會令第105號,以下簡稱《私募管理辦法》)第四條第一款、第四條第二款、第八條第一款、第二十四條、第二十五條第一款、第二十六條以及《關于加強私募投資基金監管的若干規定》(證監會公告〔2020〕71號)第九條第一款第(八)項的相關規定。
依據《私募管理辦法》第三十三條的規定,深圳證監局決定對中證長凱、符礪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
天眼查APP數據顯示,中證長凱成立于2015年,注冊資本1億元人民幣,法定代表人為符礪。公司經營范圍涉及投資管理、投資咨詢;受托管理股權投資基金;商務信息咨詢、財務咨詢;投資興辦實業等。(中新經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