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經緯12月12日電 中科云網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中科云網”)12日發布公告稱,公司及相關責任人被北京證監局采取責令改正的行政監管措施。
北京證監局表示,經查,中科云網存在如下問題:
一是未將已安裝完成的光伏生產線及配套項目暫估計入在建工程,不符合《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第九條的規定。
二是光伏項目在建工程存在減值跡象,但未進行減值測試,不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第8號——資產減值》第六條的規定。
三是未將預付的審計費、法律服務費及其他中介費用計入對應期間管理費用,不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第37號——金融工具列報》第二十三條的規定。
四是2023年年報中第一大供應商采購額的披露不準確。
北京證監局提到,上述行為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82號)第三條的規定。陳繼作為董事長、總裁,吳愛清作為時任財務總監,未能忠實、勤勉地履行職責,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82號)第四條的規定,對中科云網上述違規行為負有主要責任。
根據相關規定,北京證監局決定對中科云網及上述人員采取責令改正的行政監管措施,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中科云網對此表示,公司將嚴格按照北京證監局的要求,認真總結,積極整改,進一步提升公司財務核算規范性水平,不斷提高信息披露質量和規范運作能力,維護公司及全體股東的利益。
資料顯示,中科云網成立于1999年,于2009年在深交所上市。公司主要業務為餐飲團膳和新能源光伏兩大板塊。
業績方面,中科云網2024年前三季度實現營收1.11億元,同比下降23.06%;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3858.3萬元,同比增長64.6%。(中新經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