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男財經|律師面對面】近日,上海市總工會披露的一起勞動爭議案件引發了廣泛關注。在這起案件中,公司以員工小楊未達成7月績效考核為由,解除與其的勞動關系,并拒絕支付賠償金。小楊則主張,公司系違法開除,應支付賠償金。公司管理人員對自己利用休息時間進行奶粉推廣的朋友圈點贊,應認定為加班,公司應支付加班費。
最終,法院認定用人單位系違法解除勞動關系,小楊的加班事實存在,公司應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32411元,加班費18135.2元。
北京中銀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楊保全對該案件解釋道,法院用了兩點理由支持公司支付加班費,第一,公司沒有提供有效的證據證明有加班審批制度并且告知員工,法律不予認可,公司沒有做好制度的告知;第二,結合單位沒有舉證,員工在仲裁庭上提交的微信截圖、加班統計等綜合認定,酌定了加班費的額度。“如果單看朋友圈點贊行為能否被認定成加班,我認為不可以。”
楊保全表示,這個案子之所以引起關注,不光有朋友圈的點贊,還有本身公司制度不完善,此外,員工確實在業余時間做了大量的工作,工作也被領導認可。
楊保全建議,對于單位來說,合規建立自己的規章制度,對于控制成本、控制用工風險非常重要。當單位有明確制度時,征詢員工意見,向員工進行宣貫、培訓,公司的制度才能夠真正被法律認可;對于員工來說,如果真的加班,也應該走加班的審批程序。“對于某些公司惡意對員工加班不予審批,或者安排加班又不承認,白嫖員工勞動的行為,法律也可以做出相應規制。”他補充道。
(責任編輯 董湘依 制作 鄭錚 宅男財經出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