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經緯11月29日電 上海市交通委員會網站29日發布《上海市非營業性客車額度拍賣管理規定》(修訂草案)并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上海市交通委介紹,根據《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條例》規定,為了調控該市機動車總量,上海市政府于2012年制定《上海市非營業性客車額度拍賣管理規定》(以下簡稱《拍賣規定》),有序推進客車額度拍賣工作。此后,又結合外部環境和交通形勢發展變化,于2013年、2014年、2016年對《拍賣規定》進行了3次修改,不斷完善調控舉措,對穩定上海市小客車總量、促進綜合交通可持續發展起到了積極作用。
據介紹,此次主要修改了三方面內容:
(一)整合相關補充文件
此前為了細化《拍賣規定》相關操作口徑,上海市政府辦公廳于2017年5月制定發布了《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執行〈上海市非營業性客車額度拍賣管理規定〉若干要求的通知》。此次修改,立足于優化制度供給,將該通知核心內容融入到《拍賣規定》中,實現“兩規并一規”。
(二)優化參拍資格條件
當前,非營業性客車額度可適用于燃油車、增程式電動汽車和混合動力汽車。考慮到近年來經常有市民反映現行《拍賣規定》設置的參拍資格較為嚴格,導致參拍意愿受阻,故此次修改針對非上海市戶籍人員參拍資格條件中“有關連續繳納社會保險或者個人所得稅”的年限要求,由原連續繳納滿3年調整為連續繳納滿1年。通過相關調整,進一步優化參拍資格條件,滿足更多有需要群眾的合理參拍需求。
(三)整體完善相關表述
結合當前實際,進一步優化和完善機動車額度管理聯席會議部分成員單位職責,提升協同共管工作質效,營造安全、可靠、公平的拍賣環境。同時,還對《拍賣規定》中部分條款內容作了局部調整,使其表述更為規范和周延。
同時,上海市交通委在對《拍賣規定》修改的相關問題進行解答時指出,當前,上海市非營業性客車額度適用于燃油車、增程式電動汽車和混合動力汽車。購買新能源汽車的車主在辦理車輛額度確認手續時,未申請免費專用牌照額度,而是以其名下持有的尚未過期的額度證明作為確認憑證,并辦理后續車輛注冊登記手續的,上海市交通委和上海市公安局等部門將認定該新能源汽車使用《拍賣規定》中規定的客車額度登記上牌。(中新經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