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經緯11月28日電 (魏薇)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下稱金融監管總局)28日發布《關于安徽新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變更股權事宜的批復》(下稱批復)。
批復顯示,金融監管總局同意合肥興泰金融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下稱合肥興泰金控)受讓安徽省南翔貿易(集團)有限公司(下稱南翔貿易)持有的新安銀行6億股股份。受讓后,合肥興泰金控合計持有該行6億股股份,持股比例為30%。
此外,金融監管總局同意安徽建工集團控股有限公司(下稱安徽建工)受讓安徽中辰投資控股有限公司(下稱中辰投資)持有的新安銀行1.2億股股份,受讓合肥華泰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合肥華泰)持有的新安銀行1億股股份。受讓后,安徽建工合計持有該行2.2億股股份,持股比例為11%。金融監管總局同意合肥高新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下稱合肥高新)受讓安徽金彩牛實業集團有限公司(下稱金彩牛實業)持有的新安銀行1.8億股股份,受讓合肥華泰持有的新安銀行0.2億股股份。受讓后,合肥高新合計持有該行2億股股份,持股比例為10%。
根據安徽新安銀行2023年度報告,截至2023年12月末,南翔貿易、安徽金彩牛分別持有其30%股份;合肥華泰、中辰投資分別持有其20%股份。
本次變更后,南翔貿易不再持有安徽新安銀行股份,合肥興泰金控成為其第一大股東,持股比例30%;金彩牛實業持股比例降至21%;合肥華泰、中辰投資持股比例均下降至14%;安徽建工、合肥高新分別持股11%、10%。
官網顯示,安徽新安銀行由安徽省南翔貿易(集團)、安徽金彩牛實業集團、合肥華泰集團、安徽中辰投資控股有限公司四家企業聯合發起設立,是原銀保監會批準的安徽省第二家法人銀行,于2017年11月18日正式開業,初始注冊資本20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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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羅琨 李中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