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經緯11月24日電 “國家稅務總局”微信號24日發布《關于推廣應用全面數字化電子發票的公告》(下稱公告)。
公告稱,自2021年12月1日廣東省、上海市和內蒙古自治區試點推行全面數字化電子發票(以下簡稱數電發票)以來,試點地區已逐步擴大至全國。試點推行工作平穩有序,取得了優化營商環境、提升行政效能、助力經濟社會數字化轉型的積極效果。國家稅務總局決定,在全國正式推廣應用數電發票。公告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
據公告,數電發票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中“電子發票”的一種,是將發票的票面要素全面數字化、號碼全國統一賦予、開票額度智能授予、信息通過稅務數字賬戶等方式在征納主體之間自動流轉的新型發票。數電發票與紙質發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國家稅務總局解讀指出,數電發票同防偽稅控發票相比,將多個聯次改為單一聯次,將依賴紙質形態存在改為依賴數字形態存在,將線下申請領用介質后使用改為在線實人認證后使用。主要有以下優點:
(一)領票流程更簡化
數電發票實現“去介質”,納稅人不再需要預先領取專用稅控設備;通過“賦碼制”取消特定發票號段申領,發票信息生成后,系統自動分配唯一的發票號碼;通過“賦額制”自動為納稅人賦予發票總額度。基于此,符合條件的新辦納稅人基本實現“開業即可開票”。
(二)開票用票更便捷
納稅人可以登錄全國統一規范電子稅務局,使用其集成的電子發票服務平臺上的“發票業務”功能,即可進行發票開具、交付、查驗以及用途勾選等系列操作,享受“一站式”服務,不再需要登錄多個平臺才能完成相關操作。納稅人如果在開票、受票的過程中遇到問題,可使用“征納互動”功能,享受智能咨詢和答疑服務;如果對賦予的發票總額度有異議,也可以通過“征納互動”向稅務機關提出。
數電發票取消了特定版式,增加了XML的數據電文格式便利交付,同時保留PDF、OFD等格式,降低發票使用成本,提升納稅人用票的便利度和獲得感。數電發票的樣式可根據不同業務進行差異化展示,為納稅人提供更優質的個性化服務。
(三)入賬歸檔一體化
通過制發電子發票數據規范、出臺電子發票國家標準,實現數電發票全流程數字化流轉。同時,通過稅務數字賬戶下載的數電發票含有數字簽名,無需加蓋發票專用章即可入賬歸檔。
此外,國家稅務總局表示,在電子發票(增值稅專用發票)和電子發票(普通發票)兩類數電發票下,根據特定業務標簽,目前設置了建筑服務、成品油、報廢產品收購、旅客運輸服務、貨物運輸服務、不動產銷售、不動產經營租賃服務、農產品收購、光伏收購、代收車船稅、自產農產品銷售、差額征稅、機動車、二手車、代開發票、通行費、醫療服務、拖拉機和聯合收割機、稀土等特定業務發票。(中新經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