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經緯4月2日電 4月2日,國新辦舉行新聞發布會。國家發展改革委副主任李春臨在發布會上強調,信用修復是政府向企業提供的公共服務,不會以任何形式收取任何費用。
李春臨稱,信用修復是社會信用體系的一項重要制度安排,也是經營主體和人民群眾十分關注的一個問題。建立信用修復制度是為了給予失信主體改過自新的機會,推動其主動履行法定義務、糾正失信行為,提升全社會誠信意識。近年來,國家出臺了多項制度和措施,提升企業信用修復效能。但是也要看到,修復規則不統一、部門之間協同不到位、第三方機構與政府部門信息不同步等問題還比較突出。針對這些問題,《意見》作出了明確部署。下一步,國家發展改革委將進一步完善信用修復制度,重點從統一規范、強化協同、加強監管三個方面落實好相關要求。
在統一規范方面。主要做到“三個統一”。統一公示窗口,明確“信用中國”網站集中公示各類公共信用信息,行業管理部門原則上不再公示本部門領域之外的公共信用信息,解決多頭公示帶來的信用修復難題。統一受理渠道,按照“前店后廠”模式,由“前店”“信用中國”網站接收信用修復申請,再按照“誰認定、誰修復”的原則,推送給“后廠”相關行業管理部門,讓企業和群眾“只進一扇門”,實現信用修復集成辦、高效辦。統一修復規則,按照過罰相當原則,根據失信行為的嚴重程度,統一設置公示期限和修復條件,在提高信用監管精準性的同時,最大程度減輕經營主體負擔。
在強化協同方面。信用修復涉及多個部門和領域,加強部門協同聯動對提升企業信用修復效能和用戶體驗至關重要。將推動“信用中國”網站與行業信用信息公示平臺的信息共享和結果互認,實現企業一次修復、多系統自動共享。
在加強監管方面。注意到,一些第三方機構信用信息更新不及時,甚至要求有償修復,還有一些不法分子通過謊稱能夠“提前修復”大肆斂財。在此要強調一下,信用修復是政府向企業提供的公共服務,不會以任何形式收取任何費用。下一步,將配合相關部門加強對第三方機構的監管,嚴厲打擊信用修復領域違法違規行為,營造良好的信用修復環境。(中新經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