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經緯3月31日電 內蒙古證監局28日公告,赤峰吉隆黃金礦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赤峰黃金)及相關責任人員被出具警示函。
內蒙古證監局指出,經查,赤峰黃金全資子公司吉林瀚豐礦業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一季度因生產設施改造停產兩個月,赤峰黃金未及時進行信息披露,遲至2023年4月30日在2023年第一季度報告中披露。
內蒙古證監局認定,上述行為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82號)第三條第一款,第二十二條第一款、第二款第十一項,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
赤峰黃金董事長王建華、總經理楊宜方、董事會秘書董淑寶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四條、第五十一條第二款規定履行勤勉盡責義務,對上述行為負有主要責任。
根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五十二條規定,內蒙古證監局決定對赤峰黃金及相關責任人員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內蒙古證監局網站截圖
赤峰黃金官網顯示,赤峰吉隆黃金礦業股份有限公司是黃金生產商,主要在全球范圍內從事黃金的采、選和銷售業務。公司擁有中國、東南亞和西非的7個礦業投資項目和1個資源綜合回收利用項目。
3月28日,赤峰黃金披露《2024年年度報告》顯示,2024年實現營業收入90.26億元,同比增長24.99%;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17.64億元,同比增長119.46%。
二級市場上,3月31日,赤峰黃金震蕩走高,截至發稿漲4.44%報22.60元。(中新經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