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經緯3月27日電 題:數字消費如何發揮產業引育作用?
作者 劉春生 中央財經大學副教授
近日,商務部在擴消費專題新聞發布會上指出,將加強數字消費相關政策研究,深化專項提升行動,聚焦數字產品和服務、內容和渠道等4方面,指導各地推出務實舉措。
數字消費是指數字新技術、新應用支撐形成的消費活動和消費方式,既包括對數智化技術、產品和服務的消費,也包括消費內容、消費渠道、消費環境的數字化與智能化。推動數字消費的發展,對于擴大國內需求、提振消費注入新動能有重要作用。
通過數字技術,將線上線下的物質商品與精神消費結合起來,可以更好地滿足市場多元化的需求,如直播短視頻、游戲電競等在線娛樂消費和在線課程平臺、虛擬學習工具等在線教育消費。借助數據要素賦能和場景創新,數字消費也在不斷激發新需求、促進產業轉型,如車聯網建設與新能源車之間的業態相互促進,并帶動新型充換電技術、車網互動、自動駕駛等新模式的應用創新。此外,數字消費也是聯通國內外市場,使優質產品通過線上渠道實現更好流通、促進內外貿一體化的重要方式。中國產品通過跨境電商、海外倉送達更多海外消費者手中就是一種表現。
商務部此次聚焦了推動數字消費中的四類內容,這四類數字消費都已經實現了較好的發展,但發展的過程中,它們對自身也不斷提出新要求。
具體來看,第一類是數字產品,比如電子產品、智能設備、智能家居、元宇宙設備(VR頭顯、AR眼鏡)等,這類產品對產品技術含量、品質性能要求較高,只有實現技術快速迭代、不斷滿足以至激活消費者新需求才能獲得市場認可,需要充分發揮先進地區、優秀企業的示范引領作用。同時,還應通過購物節等數字消費主題活動,推動商家高質量、高技術含量的產品更好地走向市場。
第二類是數字服務,包括在線問診、在線醫療、金融科技服務、云計算服務、車聯網等,這類服務已經取得了一定的市場認可,但繼續推動此類消費,仍需注意服務安全性、穩定性、數據保護等服務質量與效率方面的問題,需要相關政策的規范。同時,針對云計算、車聯網等大規模數據服務,還應加強網絡基礎設施建設,擴大網絡覆蓋面并提升速度,確保數字服務通暢進行。
第三類是數字內容,涵蓋了數字媒體、數字游戲、數字音樂、數字影視、數字文學等,推動此類消費的關鍵是豐富多元化供給,增強數字內容的創新活力,這需要加強企業的內容創新和版權保護工作。
第四類是數字渠道,包括電子商務平臺、移動支付平臺、數字營銷渠道等,優化用戶體驗,如提升跨境用戶使用時的便捷性、安全性、可靠性,是數字渠道建設的重點。此外,還需完善如跨境電商等數字渠道的法律法規與監管體系,為消費者營造安全放心的消費環境。
筆者認為,聚焦這四類數字消費,推動相關支持舉措,還可以起到產業引育、技術標桿的作用,帶動一系列產業與行業的發展。例如,網絡購物節在直接實現數字消費的同時,由于峰值交易量的不斷提升,也將倒逼企業在分布式數據庫、云計算框架、云服務產業鏈方面不斷開發;直播電商的發展,帶動RTC(實時通信)協議優化和國產音視頻解碼技術的突破;電子游戲對極致性能需求不斷提升,帶動GPU(圖形處理器)、定制芯片、交互設備等硬件創新的同時,也帶動虛擬引擎、模擬技術、分布式網絡等軟件生態產業的發展。應當說,數字消費不僅是科技應用的“試驗田”,也是技術產業化的“加速器”,其標桿作用將持續推動科技產業的格局重塑。(中新經緯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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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張芷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