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經緯3月7日電 據鄭州市委宣傳部官方微博“鄭州發布”7日消息,任何機構或個人不得擅自轉租、出借或擅自調換人才公寓,違規行為一經查實,將取消承租資格,3年內不得申請人才公寓。
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產管理局6日消息稱,該局近日期關注到個別網絡平臺反映,部分不法分子以可幫助申請辦理人才公寓入住為由騙取資金,給市民帶來了一定的經濟損失,給我市人才公寓運營管理工作帶來了一定的負面影響。
對此,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產管理局提示指出,人才公寓申請僅限通過“鄭好辦”APP自主申請,沒有其他申請途徑,不收取任何費用。任何機構或個人不得擅自轉租、出借或擅自調換。對違規行為,一經查實,將取消承租資格,3年內不得申請人才公寓。(中新經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