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經緯1月3日電 金運激光3日晚間公告,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梁偉犯操縱證券市場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一千二百萬元。
金運激光稱,公司于近日收到梁偉家屬送達的江蘇省淮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其出具的一審《刑事判決書》(2023)蘇08刑初5號。
江蘇省淮安市中級人民法院表示,被告人梁偉犯操縱證券市場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一千二百萬元;追繳被告人梁偉的違法所得,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此前,梁偉因涉嫌操縱證券市場罪于2021年8月15日被指定居所監視居住,同年10月22日取保候審,2023年2月15日被逮捕。
金運激光表示,梁偉未擔任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上述判決為股東個人行為,不會對公司本期利潤或期后利潤產生影響。目前,公司經營情況正常。
金運激光指出,本次判決為一審判決,截至公告披露日,本次判決尚未生效,如梁偉在法定期限內提起上訴,最終判決及后續執行結果尚存在不確定性。公司將繼續關注上述事項的進展情況,及時履行相關信息的披露義務。
金運激光官網介紹,公司成立于2005年,現已成為數字技術商業化應用解決方案提供商,構建了工業智能應用和商業智能應用兩大業務板塊。
財務方面,2024年前三季度,金運激光實現營業收入2.00億元,同比下降6.56%;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102.27萬元,同比增長106.57%。
二級市場上,1月3日,金運激光震蕩下行,截至收盤跌6.66%報12.75元,最新市值19億元。(中新經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