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經緯1月2日電 據廣西證監局網站1月2日消息,廣西證監局對皇氏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下稱“皇氏集團”)及有關責任人出具警示函。
來源:廣西證監局網站
廣西證監局表示,經查,皇氏集團存在兩方面問題。
一是相關信息披露不完整、不及時。
2019年11月11日,皇氏集團原子公司皇氏數智有限公司與泰安市東岳財富股權投資基金有限公司簽訂《泰安市東岳數智股權投資基金合伙企業(有限合伙)合伙協議》(下稱《合伙協議》)、《泰安市東岳數智股權投資基金合伙企業(有限合伙)合伙協議之補充協議》(下稱《補充協議》)。2019年11月12日,皇氏集團對《合伙協議》進行披露,但未披露《補充協議》。直至2023年11月21日,皇氏集團才對《補充協議》主要內容進行披露,相關信息披露不完整、不及時。上述情形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40號)第二條第一款規定。
二是部分業務會計處理不當,當期半年報、年報披露不準確。
2021年半年報和年報披露不準確。2021年,皇氏集團子公司浙江完美在線網絡科技有限公司(下稱“完美在線”)、浙江必耀網絡科技有限公司(下稱“浙江必耀”)與供應商杭州天翼智慧城市科技有限公司、客戶杭州遠傳新業科技有限公司開展上下游業務對應的技術服務業務,在該項業務中,完美在線和浙江必耀未承擔主要責任,應當按照凈額法確認相關收入。皇氏集團采用總額法核算,導致皇氏集團2021年半年報、年報相關財務數據披露不準確。
2022年和2023年半年報和年報披露不準確。2022年和2023年,皇氏集團在開展的部分奶粉、白糖貿易業務中未承擔主要責任,應當按照凈額法確認相關收入。皇氏集團采用總額法核算,導致皇氏集團2022年和2023年半年報和年報相關財務數據披露不準確。2024年4月26日,皇氏集團披露《關于前期會計差錯更正的公告》,分別調減2023年第一季度、半年報、前三季度營業收入4506.11萬元、9379.46萬元、32403.91萬元。
廣西證監局表示,上述行為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82號)第三條第一款規定。
皇氏集團董事長及總裁黃嘉棣、時任副總裁楊洪軍、時任財務負責人滕翠金、時任財務負責人孫紅霞、現任財務負責人呂德偉、董事會秘書王婉芳是皇氏集團上述違規行為的主要責任人員,根據相關規定,廣西證監局決定對皇氏集團、黃嘉棣、滕翠金、王婉芳、呂德偉、孫紅霞、楊洪軍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管措施,并記入資本市場誠信檔案。
公司官網信息顯示,皇氏集團成立于2001年,是一家以水牛奶特色乳品為核心、以光伏科技賦能乳業的綜合性上市公司。公司于2010年1月6日在深交所上市,是國內乳品行業第四家A股上市企業。
業績方面,皇氏集團2024年前三季度實現營收15.1億元,同比下降32.7%;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1465.5萬元,同比下降108.38%。
談及營收下降原因,皇氏集團稱,主要為公司2023年6月轉讓子公司云南皇氏來思爾乳業有限公司和云南皇氏來思爾智能化乳業有限公司股權后,本期兩家子公司不再納入合并報表,以及光伏業務營收同比下降所致。公司經營整體上保持平穩發展的態勢,除上述兩家公司外的其他乳業板塊子公司的乳制品、食品營收同比增長6.08%。
1月2日,皇氏集團開盤跌停后跌幅迅速收窄,截至發稿跌0.55%報3.61元/股。(中新經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