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經緯12月5日電 鄭州三暉電氣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三暉電氣”)發布公告稱,公司被河南證監局責令改正,公司董事長胡坤等被警示。
具體來看,河南證監局表示,經查,三暉電氣存在以下違規行為:
一是儲能業務會計核算不規范。公司儲能業務收入、成本核算不規范,導致2023年第三季度報告信息披露不準確,違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82號)第三條第一款規定。
二是募集資金管理使用不規范。公司開立首發上市募集資金專項賬戶未履行審議程序,部分首發上市募集資金未通過募集資金專項賬戶集中管理,使用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最高余額超過審議額度,違反《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證監會公告[2012]44號)第四條、第七條第三款規定。
三暉電氣董事長兼總經理胡坤、財務總監李林林,時任董事長于文彪、時任財務總監王虹、時任董事會秘書徐麗紅對上述違規行為負有責任。
根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五十二條規定,河南證監局決定對三暉電氣采取責令改正的行政監管措施,對胡坤、李林林、于文彪、王虹、徐麗紅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公司官網信息顯示,三暉電氣創建于1996年,主要從事電能計量儀器儀表的研發、設計、生產和銷售,能為智能電網計量器具用戶、生產企業和檢定機構提供標準與校驗綜合解決方案。
二級市場上,三暉電氣12月5日收漲3.84%報14.33元/股。(中新經緯APP)
【編輯:萬可義】